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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巡察组10月18日至11月17日,对4个单位开展巡察监督
时间:2017-10-16 15:26  来源:鄂尔多斯市委巡察组  作者: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派出四个巡察组于2017年10月18日至11月17日,对市房管局、市中医医院、市城投公司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展巡察监督。

 

 

  一、巡察对象

 

  市房管局党组、市中医医院党总支、市城投公司党委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7﹞43 号)等有关规定,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 条配套规定及我市21 条具体意见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同时,了解发现党员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重要问题。

  

 

  三、受理范围、方式及时间

  (一)受理范围:在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上述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二)受理方式:

  (三)受理时间:从2017年10月20日始至2017年11月15日止。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工作电话:0477—816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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