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流程
一、流程图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有建设资质、无不良记录的建设单位。
三、申请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单位用地申请报告。(应说明申请用地的理由,建设项目的性质、用途及规模,用地面积及位置,联系人及电话);
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4.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法律、法规要求的);
5.在地形图上标注用地位置及用地面积图纸,比例1:500-1:2000;(所选址位置现状地形图叠加规划路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高新大厦405室
联系方式:0477-229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