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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3-27 15:24  来源: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18预算公开表

一、2018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8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

章和市有关政策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园区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财政运行管理;协调园区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

4.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园区范围内行使市级规划管理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管理、招投标、环保管理、林业行政审批、水务管理等权限。

5.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咨询和协调服务,组织和监督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园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设在园区内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园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处理园区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园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内设9个职能机构,均为科级建制,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电、文稿以及会议办理,档案·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后勤服务工作负贵市对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园区信访维稳工作,

(二)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园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受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按规定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监察园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组织开展园区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三)党群工作部(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牌子)负责园区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驻区企业党的建设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的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工青妇工作;负责园区对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园区科级干部的培养、考核、奖惩、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人事管理、调配及干部职工工资、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机构编制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园区人才引进、培训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园区劳动监察,受理并调处劳动、劳资纠纷案件,依法查处违法用工行为;负责园区劳动争议仲裁和工伤认定相关工作;负责驻区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的催缴工作;负责企业用工与就业统计分析、职业介绍服务,协助企业招工、培训。

(四)经济发展局(挂招商局牌子)组织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入区企业项目审查、报批及跟踪协调工作;编制园区招商引资计划,开展招商引资宣传,组织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园区投资咨询、项目洽谈、签约以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园区项目调度、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园区节能工作;协助驻区企业争取各级各类扶持奖励资金及企业品牌建设。        

(五)财政局负责编制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执行情况;负责园区财务监管、资金调度、内部财务审核等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有关规费及融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监督和跟踪问效工作;协调园区税收征管工作。

(六)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授权或委托,负责园区土地出让前的规划意见、入区项目选址、入区项目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收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按权限组织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贵园区建设工程的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贵园区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相关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林业、水务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七)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负责环境保护及减排工作;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查·审批和验收相关工作;负责驻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排污费的征缴工作;负贵园区环保。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园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查处违法排污企业;负贵园区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园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在规定权限内协调和参与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负责监督检查园区有关部门、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九)公共事务管理局负责研究拟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园区容貌标准,组织开展园区容貌整治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负责园区内部户外广告、门楣标识、标语横幅的监管工作;负责园区临时性建筑的审批和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改工作;负责行使市直有关部门委托下放的执法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8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90.7万元,增长15.13%,增加主要是由于上级专项资金增多,高新区2017度被评为国家级高新区,正处于发展建设阶段。

支出预算98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90.7万元,增长15.13%,增加主要是由于园区入园企业逐渐增加,申请的专项资金也在增加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24万元,占比100 %。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9万元,占比36.74%;项目支出6215万元,占比62.26%。

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构运转、专业活动、对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性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8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3.17  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的日常运行及组织活动。

2、教育类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教育支出。

3、科学技术类2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55万元。主要用园区入园企业的政策性补贴支出。

4、节能环保类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2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安监环保局日常支出。

5、农林水利类2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4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入园企业上级专项支出。

6、城乡社区类2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3.5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公共事务管理局和建设局日常支出,以及维护园区环境整洁等。

7、商业服务业类3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入园企业申请的专项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类8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6.4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国土局日常支出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支出。

9、预备类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突发事件的预备支出。

10、债务还本类12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46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资金利息。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

1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45 %。减少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费用相应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59万元,比上年减少602.03万元,下降18.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9辆, 其中:垃圾清运车共有8辆,合计264万元。其他专用车辆(环境监测)1辆,合计24.9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

        附件2:高新区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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