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园区基本建设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工程招标建设管理,组织编制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工程大配套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园区财政年度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拟订;
2、负责协调园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技术研讨及对外技术谈判工作,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定点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多方协调,妥善解决相关问题,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助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编制实施工程年度质量、造价、进度等控制计划;
3、负责园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开发利用;
5、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境功能区划;
6、负责园区范围内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组织开展园区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等环境要素的监督检测;
7、负责组织实施园区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和环评报告(表)书初审转报,重点对工业项目排污进行申报登记,检查排污许可和达标排放,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依法检查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违法行为,参与园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和处理行业重特大事故,按管委会委托与授权负责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工作;
9、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