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负责高新区年度国有土地储备、报批、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国土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和管理;
4.负责高新区国土资源的执法监督检查;
5.负责高新区污染源普查、主要污染物减排及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工作;
6.负责高新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高新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
8.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邬永兰 联系电话:0477-229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