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高新区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高新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组织实施市容整治和门前“三包”;
3.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监督执行;
4.负责大型户外广告、楼体广告、门楣标识、取弃土、临时占道、临时建设等行政审批、监管;
5.负责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
6.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7.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空气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市直有关部门委托下放的其他执法权。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陈华 联系电话:0477-229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