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年初市政府及管委会下发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任务,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现将2015年园区财政总决算汇报如下。
一:财政收入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本年度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22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3897万元(增值税:162万元、营业税;1834万元、企业所得税:162万元、个人所得税:2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8万元、房产税:169万元、印花税:21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0万元、耕地占用税:30608万元、契税:40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25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134万元、教育资金收入:178万元、罚没收入: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0,53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2,849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314万元(以负数列示)。
二:财政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本年度全园区累计支出62,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4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44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8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000万元,其他支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承销手续费及登记服务费)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0,535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由于本园区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这块儿,所以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表为零。
备注:公开表样见附表。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
2016年8月22日